

近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瀚川智能(688022.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为《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40号)、《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章敏、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2号)。
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蔡昌蔚在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998.80万元、992.53万元;陈雄斌在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800万元、169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8 号》)第四条、第五条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就上述情况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公告、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监管指引8号》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九连阳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